中新網(wǎng)1月27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警方昨晚在TVBS大樓攝影棚外,趁“立委”邱毅錄完“2100全民開講”要上廁所時,將他拘提到案;邱毅完全配合,還主動要警察將他銬上手銬,然后向媒體說“這就是臺灣的‘司法’”。
警方隨即將邱毅送抵臺北“地檢署”,由簽發(fā)拘票的檢察官葉惠燕確定被拘提人是邱毅本人,就將他交給警方,于今天凌晨零時依邱毅的要求,搭乘阿羅哈客運將他解送高雄“地方法院”歸案,四名警察隨車戒護,并由一輛偵防車尾隨,今天上午出庭應(yīng)訊前年三二一高雄“地院”滋擾案。
“立委”潘維剛等人及政治名嘴黎建南、鄭村棋、胡忠信昨晚到“地檢署”為邱毅“送行”,檢警擔(dān)心有安全問題,一度決定讓邱毅走囚車道,但邱毅堅持從大門進出,最后協(xié)商讓邱毅在法警室露個臉,邱舉起上手銬的雙手向記者、友人打招呼,再從囚車道離去。
高雄“地院”囑托臺北“地檢署”代為拘提邱毅,檢察官簽發(fā)拘票指揮中正一分局執(zhí)行。警方昨天在“立法院”青島大樓、大安會館、中興樓和TVBS電視臺都派駐警力監(jiān)控,但邱毅一直待在“立法院”區(qū),警方不便入內(nèi)。
據(jù)了解,“2100全民開講”節(jié)目要到晚上九點才開錄,但邱毅在傍晚之前就已先到了TVBS大樓,出乎警方意料。警方派出六十余名警力圍在電視臺樓下,防止支持者滋事。
到了晚上十點十五分,邱毅在“全民開講”廣告時段上廁所時,守候在十三樓攝影棚外的警察上前出示拘票逮人。邱毅面對警察,沒有多說話,完全配合警方的拘捕,只說“這就是‘司法’、臺灣的‘司法’”,并說要“尊重‘司法’、繼續(xù)揭弊”。
邱毅在進電梯時,主動要求警察將他銬手銬。中正一分局表示,邱毅沒有逃亡的顧慮,但基于當(dāng)事人的“要求”,警方還是會尊重他,因此幫邱毅戴上手銬。
當(dāng)晚間十點半邱毅被押送進偵防車時,支持者的情緒激動,警方以手臂鉤著手臂的方式,圍成U字型的人墻阻擋群眾,支持者不滿,與警方發(fā)生嚴(yán)重沖突,雙方互相推擠,幸無人受傷。
今天上午十時開庭審理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兼發(fā)言人涂裕斗昨天深夜表示,邱毅昨晚被臺北市警方拘提到臺北“地檢署”后,連夜送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十時開庭審理此案。
涂裕斗說,拘票簽發(fā)出去后,警方有義務(wù)執(zhí)行拘提,高雄“地方法院”的目的不是要關(guān)他,只是要讓邱毅今天上午能夠順利到庭。
涂裕斗指出,這件案子拖了將近兩年,不能再拖下去,過年后“立法院”又要開議,屆時又不便再傳邱毅,因此要趕在過年前進行審判程序。
邱毅:扁下令圍爐前抓我
邱毅被控涉二○○四年三二一高雄“地方法院”滋擾案。他稍早前說,陳水扁要看到他在農(nóng)歷年圍爐前被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