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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布“法輪功”致死致殘十案例 2001年2月20日 16:00 中新社廣州二月三日電廣東省有關部門今日透過此間傳媒向社會公布了近年來廣東“法輪功”練習者修煉“法輪功”致死、致殘的十宗典型案例,以事實再一次證明李洪志及其“法輪功”以泯滅人性、殘害生命的方式來擾亂社會的邪教本質(zhì)。 公布的案例包括有八名“法輪功”練習者因練功導致死亡的案件。 其中一個案例是劉春英練“法輪功”出現(xiàn)幻覺跳樓斃命案。劉春英,女,五十歲,原籍山東,生前住潮安縣庵埠鎮(zhèn)商業(yè)街三幢七0四房。練“法輪功”致死。 劉春英原患高血壓病,經(jīng)吃藥治療,病情基本穩(wěn)定。一九九八年農(nóng)歷十二月,劉春英開始到庵埠廣場練習“法輪功”。 次年農(nóng)歷正月初三,“法輪功”潮州輔導站站長吳昭潮等人到庵埠辦培訓班,宣揚練習“法輪功”能使練習者“開天眼”,看到遠方的親朋好友及前世來生。劉春英聽后購買了二十本“法輪功”書籍,不聽家人勸阻,癡迷地讀“法輪功”書籍,練習“法輪功”。此后,劉春英經(jīng)常出現(xiàn)幻覺,以為其在新疆的兒媳及在新疆和揭陽的朋友來訪,有時走到陽臺對樓下空喊:“你們上來吧!” 去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劉春英說有人在樓下叫她,于是開門從陽臺跳下,親屬立即將她送到汕頭市中心醫(yī)院急救,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其他案件還包括揭東縣梅崗中學數(shù)學教師吳君賢練“法輪功”上吊致死案;中山市華新樁管廠技術工人練“法輪功”功治病卻被治死案;廣東省農(nóng)墾物資總公司退休職工李佩玉有病不看練功致死案;清遠市清城區(qū)橫荷鎮(zhèn)橫荷村委會下水村劉細玲練“法輪功”走火入魔溺水身亡案;南大集團西城廣客隆當售貨員康彩葉癡迷練功投江自盡案;茂名市茂南區(qū)袂花鎮(zhèn)供銷社退休職工林輝南治病練功反被奪命案;原梅州貿(mào)易商場職工潘紅英偏信“法輪功”延誤病情最終送命案;惠州市衛(wèi)國機械廠退休職工梁春秀迷上練功險些離婚案;深圳市羅湖區(qū)鐵路家屬宿舍吳曉琴練功練進精神病院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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