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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會民:“法輪功”分子從事著有組織的政治活動 2001年4月23日 09:55 中新網(wǎng)紐約4月23日消息:昨天,中國駐紐約副總領事趙會民說,現(xiàn)在,中國駐紐約總領館門前,每逢周二、周四,總有一些似曾相識的人練“法輪功”。他們?nèi)绻皇且源藶闃I(yè),獲取報酬,又有哪個沒有政治目的的老板肯雇傭這種不干活、光“練功”的人?他稱,“法輪功”早已撕下“練功強身”的假面具,從事著有組織的政治活動。 趙會民說,最近,在日內(nèi)瓦聯(lián)合國人權會議上,美國利用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nèi)政的圖謀再次遭到失敗。就在這次會議的會場內(nèi)外,一些“法輪功”分子散發(fā)材料,攻擊中國政府,妄圖借助國際反華勢力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是,美國打“人權”牌一再遭到失敗,“法輪功”打“人權”牌也挽救不了失敗的命運。 他進一步闡述道:“法輪功”打的是保護人權的旗號,干的是反人權的勾當;其殘害生靈、蔑視生命權、干擾他人自由、破壞法治等等,就是反人權的具體表現(xiàn): 第一,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內(nèi)容,而“法輪功”引導信徒追求“圓滿”、“上層次”,造成一千六、七百人喪命,可見“法輪功”對生命權的危害是多么嚴重。 第二,“法輪功”侵犯信徒的生活權,使他們產(chǎn)生厭世、不思親情的人生觀,連起碼的生活質(zhì)量都談不上。 第三,李洪志不許信徒思想轉(zhuǎn)化,不許放棄“法輪功”。“法輪功”只有傳播邪教的自由,不許別人有批判的自由,這是對自由權的恣意破壞。 第四,法制是人權的基礎!胺ㄝ喒Α笔俏唇(jīng)注冊的非法組織,從事的是未經(jīng)批準的非法活動,其行為本身就是對法制的破壞。 相關報道:臺灣佛教界人士:“法輪功”是欺世盜名的邪教 相關報道:人民日報:“法輪功”邪教是家庭和生活的破壞者 相關報道:通訊:必須鏟除邪教“法輪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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