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臺灣歌手張惠妹19日晚間在臺北市立體育場舉辦“A級娛樂世界巡回演唱會”,會場熱烈的氣氛與極具震撼力的音響,引發(fā)緊鄰體育場的社區(qū)居民不滿,居民前往警局報案,認為演唱會的音響共振使得附近住家環(huán)境振動,已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市警局松山分局表示,據報案人指出,張惠妹演唱快節(jié)奏的歌曲時,居民家中的櫥柜均會因強烈的音波共振而跟著振動,居民擔心這樣的振動會使建物結構受損,因此,才會以公共危險罪嫌向警方報案。
警方指出,先前雖曾有民眾不滿演唱會舉辦而報案的先例,不過,大多是抗議交通及噪音問題而要求解決,演唱會主辦單位被控涉嫌公共危險罪還是頭一遭,警方將在搜證后,進一步研究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