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6日電 2007年,稅務部門將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抓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等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此外,還將制定消費稅納稅申報管理辦法,規(guī)范車輛購置稅征管等。
國家稅務總局25日在其網(wǎng)站發(fā)布“關(guān)于印發(fā)《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各地稅務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
《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中明確,將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落實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抓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等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單位代扣代繳,大力推進全員全額管理。加強對高收入者、高收入行業(yè)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健全個人收入檔案。進一步加強對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等項目個人所得稅征管。擴大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開具工作的覆蓋面。
此外,要加強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管理。制定消費稅納稅申報管理辦法,統(tǒng)一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完善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制定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消費稅管理辦法。強化車輛購置稅價格信息管理,做好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工作,建立健全車輛購置稅征管信息電子檔案,規(guī)范車輛購置稅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