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京劇進中小學音樂課”的話題非常熱門,但是大家爭議最熱烈的是推薦劇目中“樣板戲”是不是太多這一問題,連正在開兩會的全國政協(xié)委員也為此提交提案等等。但在我看來,值得懷疑的恰恰是“京劇進中小學音樂課”這個提議本身背后顯露的文化觀念和政策制訂上的問題———北京的文化人多,靠近權力中心,容易把北京這里文化人的思考、喜好上升到“國家”的高度,然后又以政策的名義推向全國。
看這個政策推出的過程,首先是在京的著名京劇演員、學者等等提議京劇要進課堂,然后教育部決定今年3月起在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江西、湖北、廣東、甘肅等10省市開展試點工作,并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國推開。但是這里最要命的一點是:是否有人征求過浙江越劇演員的意見?甘肅秦腔票友的意見?
反過來,我也想追問一下“京劇”作為所謂“國劇”是否是個不可變更的真理、事實,還是近兩百年才有的一個“說法”?如果說京劇在北京、天津、上海還有一定流行基礎的話,那在江蘇、浙江、江西、湖北、廣東等南方是否同樣受歡迎?和京劇相比,越劇、豫劇、黃梅戲、川劇,滬劇、粵劇、昆曲又差在哪里?更重要的,在當地哪種戲劇的接受面更廣?不要忘了,雖然全聚德烤鴨在北京受歡迎,但當年擴張到深圳是以關門告終的!
用一刀切的政策推廣京劇實在偏頗———當初提議的人是痛感傳統(tǒng)文化缺失才想加強戲曲教育,可是卻忘記了“傳統(tǒng)”的不僅僅是“京劇”一種,每個地方都有不同形態(tài)的“傳統(tǒng)文化”,所以,中央政府制定的文化政策一定要有“通用性”,可以原則地說傳統(tǒng)戲曲進課堂,然后由各地具體決定選本地傳統(tǒng)的地方戲作為音樂課的增設內容。如果有地方愿意把京劇作為多選項之一,也成,只要當地有這方面的教學資源即可。
如今只提出京劇,而且有培訓教師的計劃,這等于是用國家財政資源推廣單一的曲種———我不反對說“京劇”是一種“國粹”的說法,但是當政府用公共財政在全國推廣這種實際上特定的、地方性、局部的文化類型,并非明智之舉。說到底,我們國家有“大一統(tǒng)”的傳統(tǒng)思維,近代才崛起的京劇如今攤上了“高雅文化”的牌位,歷史不比它短的很多地方戲曲卻沒這運氣。其實,地方戲受到流行音樂的沖擊更大,只是這下里巴人俗文化不入很多北京文化人的眼目罷了。需要拯救和再認識的,不僅僅是京劇這一種劇種。
□周文翰(北京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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