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宋子文日記說,張學良告訴他,蔣介石已于17日同意“釋放被捕七人”等四項條件;蔣日記記載,當晚張學良來言:“趁子文在此之機,最好以改組政府與釋放六人事決定辦了,俾事得早日結束!逼呷酥溉珖鹘缇葒(lián)合會的負責人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王造時、李公樸、史良、沙千里,因反對蔣介石國民黨“攘外必先安內”的錯誤國策,呼吁停止內戰(zhàn),一致抗日,11月23日在上海被捕,后移送蘇州江蘇高等法院看守所羈押。其中史良在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第二次發(fā)出拘票逮捕時,躲避在外,于12月30日才去蘇州投案。所以蔣記錄張學良要求先釋放六人而不是七人,不包括史良在內。由此可以證明宋的日記系事后追記整理而成。
21日,宋子文日記記載,他分析了張學良、楊虎城和中共方面的局勢,堅信“拯救中國唯一之途,只能藉政治解決”。他認為“應讓蔣夫人來西安照顧委員長”;由戴笠代表黃埔系來西安,親身觀察當?shù)鼐謩;派一將軍來西安,以處理可能發(fā)生的軍事問題。他的想法獲得張、楊同意。于是他向蔣介石辭行回南京。蔣囑咐他不要讓宋美齡來西安,也讓宋子文不要再返回。當日下午,宋子文回到南京。他先見了宋美齡、宋靄齡和戴笠,“毫無保留”地報告了他西安一行的所見所聞。并根據(jù)戴笠的建議,拜會了政府要員葉楚傖、顧祝同、蔣鼎文、孔祥熙、熊式輝、何應欽等人,告知西安方面所提四項條件。為了說服“討伐派”以和平手段解決西安事變,他說明采取軍事解決只能危及蔣介石的生命安全,并模棱兩可地說:“若能尋得和平解決之道,委員長不希望看到再發(fā)生內戰(zhàn)!彼螅骸八奶熘畠,飛機不能轟炸,陸軍不得進攻。但假若四天期限已過,尚未尋出解決方案,此時委員長亦離開西安,他們可放手讓飛機大炮轟炸攻打西安,及其他任何彼等欲攻打之地方。”
蔣介石是日日記,僅簡略記錄了宋辭行前兩人生死離別的情形,以及他堅持主張南京出兵討伐張學良、楊虎城。
對比蔣介石、宋子文21日日記,相同之處,兩人都記載了宋回南京前與蔣告別,蔣叮囑他不要再來西安,并轉告宋美齡不要來西安,宋反復說后天一定返回的凄慘情形。不同之處,蔣記載他授意宋,南京迅速出兵攻打西安,討伐張學良、楊虎城,要挾他們早日釋放自己。宋子文記載他經仔細考慮,堅信只有采取政治解決,才能營救蔣介石,因這是他自己的思量,所以在蔣的日記內沒有記述。至于宋回到南京進行的和平活動,蔣的日記更不可能涉及了。
22日下午,在宋子文的陪同下,宋美齡從南京飛抵西安救蔣介石,同行者有端納、戴笠、蔣鼎文等人。宋子文是日日記載,他們到達西安后,先讓宋美齡去照顧蔣,由他與張學良、楊虎城進行討論,戴笠和蔣鼎文也在場。晚間,宋子文見蔣,并探詢他對中共代表周恩來要見他的看法(應張學良的邀請,中共中央派周恩來等組成中共代表團,于17日到達西安,參與和平解決事變的工作)。蔣主張宋氏兄妹先去見周,并提出必須要求周同意以下條件:(1)取消中華蘇維埃政府。(2)取消紅軍名義。(3)放棄階級斗爭。(4)愿意服從委員長作為總司令的指揮。倘若中共接受,他將同意:(1)國共聯(lián)合。(2)抗日容共聯(lián)俄。(3)他將給漢卿發(fā)布手令,收編紅軍。這是蔣對談判的基本態(tài)度。
蔣介石這天的日記主要記了下午四時他與宋美齡見面談話事。在當時的情況下二人相見,悲喜交加,不可名狀,當是實情。宋美齡向蔣簡要介紹了他被拘后外間各方面情況,并勸他“能先設法出去再說”。蔣說:“妻來此,須知為公而非為私,為國家而非為夫君,決不可允其有簽字違法之事,如簽一字,則余即違法,更無離此希望,即使離此,則余雖生猶死!
對照宋子文、蔣介石是日的日記,雖然蔣沒有記載晚間和宋子文會見的事,也沒有記錄宋子文所記上述蔣對談判所持的基本態(tài)度,但不能說沒有發(fā)生。因第二天宋即和西安三方面開始談判,如果沒有蔣的同意,沒有蔣提出談判條件的底線,后來的談判是不可能開始的。而宋美齡勸蔣先設法離開西安,蔣答說不可有簽字違法事,也可佐證。至于宋美齡向蔣建議的什么辦法,蔣雖沒有只言片語的吐露,但不難判斷,應是和張學良、楊虎城、周恩來談判,對其所提條件做某些讓步。
23日,宋子文日記記錄:上午,張學良、楊虎城交給宋一份擬好的條件:由蔣介石出面,即刻在西安召集包括陳果夫、李宗仁、白崇禧、李濟深、馮玉祥、宋慶齡、韓復榘、宋哲元、劉湘、宋子文、張學良等朝野各界官員名流出席的大會,“落實17日委員長討論過的四項條件”。俟大會作出決議,蔣可離開西安。宋子文擔心南京方面不會接受,經與戴笠、蔣鼎文會商,提出如下“反建議”報蔣介石批準:一、不召開名流與政府官員參加之大會。二、改組政府,排除親日派。三、釋放在上海被捕七人。四、中日戰(zhàn)爭爆發(fā),將自動廢除塘沽、何梅、察北協(xié)定。蔣介石讓宋子文和張學良一起去見周恩來,但主要聽周談。周恩來的談話內容主要為,“若委員長同意抗日,中共可不要求參加改組后的政府”;中共將為共同的事業(yè)而戰(zhàn),然紅軍的人數(shù)不應限定在3000至5000人之間;中共欲保留其軍事系統(tǒng);中共同意于國民大會召開時參加大會,以一個民主之中央政府來取代中華蘇維埃政府。周并說,“他愿意會見委員長”。另據(jù)周當日發(fā)給中共中央的電報,周在談判時提出中共及紅軍的六項主張(見《周恩來選集》上卷,第70——71頁),并說這六項主張宋同意,承諾轉達蔣介石。但宋日記沒有記錄這六條,卻記錄了周電報中沒有的上述談話內容。
下午,宋子文與張學良、楊虎城和周恩來繼續(xù)談判,主要討論未來新內閣人選問題。談判結束后,宋氏兄妹一起見蔣介石,向他匯報談判內容,蔣答復:一、他將不再擔任行政院長,擬令孔祥熙出任;新內閣保證不再有親日派。二、返南京后,釋放“七君子”。三、1、設立西北行營主任,由張學良負責;2、同意將中央軍調離陜、甘;3、中共軍隊應當易幟,改變?yōu)檎?guī)軍某師之番號;4、中日戰(zhàn)爭爆發(fā),所有軍隊一視同仁。四、1、派蔣鼎文命令中央軍停止進軍;2、將與張學良討論雙方共同撤軍,在離開西安后,他將發(fā)布手令。隨后,宋子文將蔣介石的答復交給張學良、楊虎城和周恩來。
當日深夜,周恩來拜會了宋美齡,“同時他亦與委員長簡單寒暄了幾句”。
蔣介石是日日記記述簡略,說他與宋美齡私下商量,派宋子文和周恩來相見,并要宋子文委婉拒絕周見蔣的要求,約定蔣夫人明日上午代見。
蔣介石、宋子文23日的日記,其最大差異,宋詳細記載了他和張學良、楊虎城、周恩來的談判內容和蔣所同意的條件,蔣卻只有一句話“子文對其所談結果頗覺滿意”。由此蛛絲馬跡我們斷定,蔣自己對談判也是滿意的。其次,蔣與周恩來見面問題,在此日之前,蔣一直拒絕與周見面會談,是日他主動提出先由宋子文與周談判,并同意翌日由宋美齡代他與周恩來會談,而當天深夜,宋美齡和蔣介石均未與周見面。這也可從周恩來23日發(fā)給中共中央的電報得到印證。周電報說:“在蔣同意上述辦法下,我們與蔣直接討論各項問題(即前述六項)。宋答可先見宋美齡。”“如你們同意這些原則,我即以全權與蔣談判,但要告我,你們決心在何種條件實現(xiàn)下許蔣回京!憋@而易見,宋子文日記說周恩來23日深夜拜訪宋美齡,同時與蔣見面簡單寒暄,日期記錄錯誤。再者,宋子文日記提到的附件B和附件C,前者是次日上午周恩來交給宋子文中共方面所提解決西安事變辦法的備忘錄;后者是當天下午宋與張學良、楊虎城、周恩來討論新內閣人選情況的備忘錄。因日記內沒有附件內容,令史學工作者感到遺憾。筆者以為,附件B的內容不出宋子文記錄的23日上午周恩來的大段談話及23日周發(fā)給中共中央電報的第一部分(見《周恩來選集》第70——71頁);附件C的內容則是周23日發(fā)給中共中央電報的第二部分(見《周恩來選集》第71——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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