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年輕的傳媒人讀到羅納德·斯蒂爾那本厚厚的《李普曼傳》時,就是他化身為普羅米修斯的時刻。但是,他肯定沒有意識到,他獲得了普羅米修斯為人類謀取幸福火種的理想,卻沒有準備好像普羅米修斯那樣忍受宙斯的懲罰和神鷹的啄食。
在這里,或拋棄理想的火種,或繼續(xù)忍受折磨和痛苦,成為傳媒人不可回避的人生命題。
眼下,在同一事件中,我們看到了兩種新聞人的選擇。據10月2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西部時報駐山西記者戴驍軍接到山西干河煤礦礦工舉報,41歲的礦工吉新紅在礦內被悶死。事故發(fā)生后,煤礦未向上級報告,反而為聞風而來的各地的所謂“記者”發(fā)放“封口費”。9月25日晚,戴驍軍拍攝留下了中國新聞界恥辱的一幕:一場礦難發(fā)生之后,真假記者爭先恐后地趕到出事煤礦去領取煤礦發(fā)放的“封口費”。
爭先恐后到出事煤礦領取“封口費”的有真記者,也有假記者,真不知道是假記者借了真記者的威風,還是真記者借了假記者的無恥。唯一肯定的是,這么多“記者”爭先恐后領“封口費”,從一定程度上講,正是當地輿情的折射,正是領“封口費”傳統的延續(xù)和異化。不必諱言,當下,某些地方確實有“記者”敲詐、勒索,牟取私利的現象。比如,10月24日新華社報道,河北蔚縣李家洼煤礦井下炸藥爆炸事故發(fā)生后,在礦主的買通下,當地官員與記者收取了好處費、掩口費,使這起特別重大傷亡事故瞞報達兩個月之久。
然而,這并不足以讓我們感到悲觀。新聞不同于其他行業(yè)的特點之一,就是一個人講的真話,可以擊破成千上萬個人的謊言。甚至可以說,一場礦難發(fā)生后,幾十名記者趕到出事煤礦領取煤礦發(fā)放的“封口費”,并不是中國新聞界恥辱的一幕。應該看到,在這些人群中,還有戴驍軍赫然站在他們外邊,以一個記者的良知,傳遞事實真相。無數事實證明,真相總在真相背后,最終的勝利還是屬于有良知的媒體人。是媒體,讓“記者”領取“封口費”這一事實大白于天下,讓河北蔚縣李家洼煤礦井下炸藥爆炸事故大白于天下,讓山西婁煩縣山體滑坡事故大白于天下,讓無數個的礦工兄弟的亡靈沒有無聲無息地離開這個世界。
也就是說,掩蓋真相者欲蓋彌彰的現實境遇,就是新聞輿論監(jiān)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結果。記者或真或假,記者或沉默或瞞報,但是,只要有一個記者的良知在,一絲一毫的真相,會通過他們的良知被放大,大到任何權勢都無法掩蓋。金錢買來的沉默和墨寫的謊言一樣,難以剿滅血寫的歷史和真相。
更何況,某些記者做“沉默的大多數”,也不是沒有客觀的隱情。就礦難來講,長期以來,已經形成了瞞報或者不如實匯報的傳統。這是因為,死幾個人和損失多少錢,不僅與企業(yè)的命脈相連,而且與官員的仕途相連。在權力和金錢夾縫中生存的媒體人,角色其實相當尷尬。無形的新聞紀律要求媒體人不能“添亂”,資本則脅迫媒體人不能“抹黑”。
當然,這樣說,并不是為某些喪失職業(yè)道德和良知的記者開脫。人世間的事情之所以復雜,就在于任何事情的來龍去脈,無不牽涉諸多利益糾葛。試想,如果現在的輿情能讓媒體在政府和企業(yè)之間保持獨立品格,那就沒有“封口費”之說了。說得更難聽一點兒,政府履行了本職之責,礦難還會發(fā)生嗎?礦難發(fā)生后,政府不配合企業(yè)買通記者,企業(yè)自己能“擺平”嗎?企業(yè)只給記者“封口費”,能封住真相嗎?
政治是平衡的藝術,新聞也是,只不過,新聞平衡的是人心,而平衡人心的第一要義,就是傳遞、交流真相。但是,誠如資深媒體人熊培云所言,“如果只有自上而下的旨意、說教,而沒有平等的對話,媒體就會失去其特有的交流功能”。更可拍的是,媒體失去了特有的交流功能,難免讓媒體人左右搖擺,其中一部分難免會喪失職業(yè)道德和良知。
一個赫刺克勒斯缺席的時代,難道說,只是普羅米修斯的悲哀?(作者:孫學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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