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在2014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5年規(guī)劃(2010-2014年)》(下稱“規(guī)劃”)已經獲市政府同意,并已印發(fā)給各部門執(zhí)行。
規(guī)劃提出,廣州將用5年時間率先基本實現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使廣州依法行政工作達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權責統(tǒng)一的要求。
本次規(guī)劃共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指導思想和目標、主要內容和保障措施。其中,主要內容部分分別從行政決策、制度建設、建設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防范與化解社會矛盾、增強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等六個方面對法治政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進行了分解,通過確定每項具體工作的牽頭和配合部門,使《五年規(guī)劃》更具操作性。
備受關注的擴大區(qū)、縣級市政府管理權限,實現管理中心下移被列入本次規(guī)劃當中。
規(guī)劃明確,區(qū)、縣級市都可以行使的管理權,由區(qū)、縣級市政府及其部門行使。采取委托方式將市行政管理部門行使的管理權限,按照有利于重心下移、有利于地方管理、有利于群眾辦事的原則,依法委托給區(qū)、縣級市政府及其部門行使。
此外,規(guī)劃還提出深入推進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改革,減少收費項目,逐步減征、免征、緩征屬于市級收入的行政審批收費!(記者/陳邦明實習生/蔣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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