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重申,教育部是通過學校行政開銷撥款給校方繳付水電費,而非由校方自掏腰包付水電費。
“這是采用2007年以前的制度,學校的行政撥款是根據學生的人數計算撥款給學校,然后由校方繳付水電費,當校方看到水電費的開銷,就會開源節(jié)流!
魏家祥在6日前往士毛月新民華小巡視火災情況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受記者詢問時指出,該部從2007年至2009年期間直接替學校繳付水電費,這段期間學校的水電費明顯增加。
他與秘書長商討后決定恢復舊制度,即通過行政費用撥給學校,并由校方使用這筆撥款自己繳付水電費。
他說該部有每間學校用水電量的詳細記錄,在給撥款的時候,會把水電費的漲幅率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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