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報刊就《英雄》光碟版權擁有者廣東兩家音像公司“自我盜版”問題進行評論,不約而同地對遭到處罰的這兩家公司表示同情。我能理解作者的心情以及中國目前的市場現(xiàn)狀,但不能贊同公開為該公司悲劇“鳴冤叫屈”的態(tài)度。
當兩家公司以1780萬元的天價獲得《英雄》光碟版權的時候,它們所進行的是一次投資,既然是投資,它們預先就應該充分估計到盡可能多的風險并采取應對手段。在目前的中國音像市場上,我想不會有人會說他預先沒有估計過盜版的風險。既然估計過,最終卻仍然面臨盜版者對合法利益的巨大侵害,那只能怪它們本身預先估計錯了或者是對自身的應對手段效果估計過高。愿賭服輸,怨不得別人。想當“英雄”,又不愿擔風險,承受不起失敗的可能,這樣的好事應該不多。
好的規(guī)則需要有人遵守才能發(fā)揮效用,特別是需要有越來越多的“好人”自覺遵守。因為“壞人”得不到懲罰,所以大家都做“壞人”,反正法不責眾,這是一個典型的社會產業(yè)與國家政權毀滅之道。周圍人都在強暴未婚妻,自己不去強暴,好像吃虧了;如果把婚姻僅僅理解為合法性關系許可的話,這好像也說得過去;只可惜我們都是現(xiàn)代文明人,應該還有一些更高一點的要求,否則,爽則爽也,“愛情”卻死了。
我們現(xiàn)在還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每一家公司都能夠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但至少我們還可以做到不鼓勵那種“同流合污”的做法吧!昂蜕小眰冊浮皠印彪S他們“動”去,自然會有收拾他們的那一天,我們堅守住自己的做人與做公司的基本理念,輸就輸了,輸要輸得起;“傻帽”就傻帽了,不想做“傻帽”,結果反而成了更大的“傻帽”,聰明反被聰明誤,得不償失;重頭再來,相信一定會有“贏”的那一天。實在不行,全體“好人”退出這個行業(yè),讓他們徹底把它搞垮,最后再來重建,這至少會比那個“同流合污”的做法更好一些。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悠然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