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臺北“地院”7日再次開庭審理新瑞都案,傳喚前“中華開發(fā)”董事長劉泰英厘清臺肥民營化過程中有無花錢疏通“立委”,劉泰英否認有疏通“立委”,但表示“中華開發(fā)”的確有與新瑞都公司簽訂募股合約,不過,當時雙方的簽約代表為現任“中華開發(fā)工業(yè)銀行”董事長胡定吾與前“總統(tǒng)府資政”余陳月瑛。
據臺灣媒體報道,劉泰英除了承認有募股合約外,對于檢方起訴內容指稱劉泰英透過“白手套”李明哲花錢疏通“立委”等事一概否認。
步出法庭后,劉泰英對案情部分絕口不提,反而自述近來生活過得愜意,同時樂觀預估臺灣下半年的經濟情況將會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