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中國的電動自行車研制起步于上世紀70年代,90年代中期開始進入市場,與國外基本同步。1995年,上海千鶴公司的百輛試制產品投放上市,當時的技術還很粗糙,一輛車騎了不到三個月,電機就徹底報廢,配用的鉛蓄電池壽命也太短。
兩三年后,電動自行車技術飛速發(fā)展,電機壽命大為增長,電池不再是三個月一換,而是兩三年一換。到1999年制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時,要求充電一次可行駛40-60公里,百公里耗電1度左右。
來自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統計顯示,到目前為止,全國總共有1000多家電動自行車企業(yè),主要的企業(yè)有200多家,絕大部分為民營企業(yè)。數年來,電動自行車的產量以每年翻一番的驚人速度增長,2004年達675萬輛,從1998年到現今總量已超過了1000萬輛,令歐美、日本等國每年幾十萬的產銷量望塵莫及。
然而在國內,電動自行車卻一再遭到封殺。
2002年北京市交管部門發(fā)布通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臨時牌照的有效期限截止2005年12月31日。從2006年1月1日開始,所有的電動自行車都將禁止在北京上路。
封殺電動車的城市還可列出一串:太原、廣州、?凇⒛蠈帯浞鈿⒌睦碛苫旧先绯鲆晦H:危險、污染、占路等等。
封殺電動自行車是中國這個自行車王國里的獨特現象,以下是若干發(fā)達國家對電動自行車的規(guī)定:
英國:對車的要求:1.電機最大功率不大于200W;2.最高車速不超過15英里/小時;3.必須保留人力腳踩機構;4、駕車人年齡必須大于14周歲。
相關的交通管理規(guī)定:1.不需申領行車牌照,不需向交通部門登記注冊;2.不征收牌照稅、消費稅;3.騎者不需戴頭盔;4.不需購買第三者保險;5.不需考駕駛執(zhí)照。
日本:1.電機最大功率不大于250W;2.電動車騎行速度達到16公里/小時后,電動助力必須逐漸減小,到24公里/小時時,電動助力減至零;3.駕車人最小年齡為15周歲;4.無需辦駕駛執(zhí)照;5.不需辦理牌照;6.不需辦理保險;7.騎行者不需戴頭盔。
法國:1.電機最大功率不大于500W;2.騎行速度小于25公里/小時;3.對駕車人無年齡限制;4.不需辦理牌照;5.騎行者不需戴頭盔。
瑞士:1.電機功率不限制;2.最高車速20公里/小時;3.駕車人最小年齡為14周歲;4.無需辦理牌照、駕照不征稅;5.騎行者不需戴頭盔。需要強調的是,從產量上來看,這些發(fā)達國家的電動自行車數量遠沒有中國那樣龐大。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劉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