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9日電 中國國民黨十七次全代會今天(19日)下午處理黨章修正案,除相當受到矚目的中常委任期由1年改為2年案經表決后沒有通過外,還無異議通過了“排宋條款”修正案。
據“中央社”報道,十七全會下午討論多項黨章修正案,中常委任期案,提案的國民黨中常委蔣孝嚴主張,中常委任期過去曾經是4年,目前改為1年,普遍認為1年任期太短,而且選舉太過頻繁,應該改為2年。但經過表決后,現場出席的919名黨代表中,只有483人支持,并未達到653人的三分之二絕對多數門坎,提案并未過關,中常委任期維持1年。
此外,黨主席選舉前發(fā)生的是否繳黨費才可以選黨主席的爭議,大會修正黨章第九條,未來黨員必須依規(guī)定完成黨費繳納,才能行使黨員權利,杜絕黨內選舉有關黨內繳交的爭議。
據了解,國民黨黨章第43條規(guī)定,黨員曾經受停止黨權1年以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或是注銷黨籍等黨紀處分,不得被選為中央常務委員或是黨主席。依照這個規(guī)定,當年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如果因為國親合并回到國民黨,沒有角逐國民黨黨主席的資格,這個條文也被外界稱為是“排宋條款”。
今日的大會討論后無異議通過“排宋條款”修正案,取消受黨紀處分者競選中常委與黨主席的限制,作為國民黨敞開大門的政治號召。
此外,“立委”李全教曾提案,行使副主席任命同意權不應以鼓掌通過方式行之,須以舉手、記名投票或不記名投票方式行使。大會主席團主席吳伯雄表示,雖不須修改黨章,但本屆起不應以鼓掌方式行使副主席任命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