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2日電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為推銷產(chǎn)品“將軍佩劍”和“紅色八一步槍”,深圳市信禾工藝品有限公司對三軍儀仗隊的字樣和形象屢次進行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警衛(wèi)第一師儀仗大隊分別以侵犯名譽權、肖像權、名稱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經(jīng)濟損失248萬元,將其所有的宣傳光盤、畫冊、掛畫銷毀,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開庭前法院已依法將傳票寄至被告公司處,但不知什么原因被告今天卻未能出庭應訴,法院最終決定缺席審理。而由于部隊今天有外事任務,所以三軍儀仗隊的人都沒有來,而是由律師代理出庭。
三軍儀仗隊的代理律師在庭上氣憤地表示,被告的做法嚴重損害了軍隊的形象,是對國威、軍威的嘲弄!“更為惡劣的是,被告為宣傳其產(chǎn)品,竟然將三軍儀仗隊副大隊長李本濤手中的三軍儀仗隊的特用指揮刀用電腦置換成了將軍佩劍,還將李本濤本人的臉弄得特別暗,故意突出‘將軍佩劍’四個字!”
該律師還一一列舉了被告公司的侵權行為:他們?yōu)橥其N其所生產(chǎn)的“將軍佩劍”和“紅色八一步槍”等工藝品,先是在宣傳畫冊和宣傳光碟中多次使用“三軍儀仗隊”的名稱,并聲稱“紅色八一步槍”是仿制的我國第一支半自動步槍,而三軍儀仗隊現(xiàn)在沿用其作為禮賓用槍。之后又在媒體廣告、宣傳畫冊、光碟、產(chǎn)品掛畫上都加入了代表海、陸、空三個方隊分隊長一起行禮的圖片。他們還亂用軍徽,并讓人們以為其產(chǎn)品是軍隊內(nèi)部制造的。該律師說,由于對方的東西在外面已流傳很廣,后來傳到了戰(zhàn)士的手上,去年8月三軍儀仗隊才發(fā)現(xiàn)此事。之后他們曾經(jīng)就此事與被告進行多次交涉,但被告并沒有停止侵權行為。
當庭,該律師作為證據(jù)出示了公證處對他們從被告營業(yè)處購買的宣傳畫冊進行公證的密封袋,法庭當庭啟封。同時她還解釋說,購買時對方表示不能開發(fā)票,只是給了張沒有公司章的收據(jù),但是收據(jù)上卻蓋有某軍需所的公章。后經(jīng)查證,該軍需所已改制并更名為某裝配研究所,其原所公章已于2003年7月廢止,而被告所持公章系偽造的。該軍需所出示證言表明,他們與被告曾簽訂了一年的合同,監(jiān)制制造佩劍,但2002年3月合同就已到期。
被告信禾工藝品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已長達4年,范圍從新疆到深圳遍布全國,槍和劍各生產(chǎn)了8181件,而按照最近的每件3800元計算,銷售額在6000萬元。(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