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電(記者 齊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通過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后,今天下午閉會。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主席令,公布了這三部法律。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經過表決,分別通過決定,在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還通過了關于批準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決定,關于批準中國和巴基斯坦引渡條約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內司委、財經委、環(huán)資委、農委關于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的報告。現在十屆全國人大實有代表二千九百八十名。會議還通過了有關任免案。
完成各項議程后,吳邦國發(fā)表講話,他著重講了物權法草案有關問題。
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邀請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財政部、證監(jiān)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會議通過的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等法律回答了記者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