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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回臺上市案喊了許多年,遲遲沒有下文。近來瑞智前董事長陳盛沺登報批評、亞洲最大木制家具商臺升家具在香港掛牌,顯示臺商迫于發(fā)展需要,透過迂回手段到大陸投資,甚至干脆棄臺轉赴海外籌資。“執(zhí)政者”迄今原地踏步,令人心寒。
企業(yè)投資大陸的限制由來已久,投資上限不得超過凈值40%(資本五十億元(新臺幣,下同)以內者)、30%(五十億至一百億元之間)、20%(一百億元以上者)的限制至今仍未見松綁。先前陳盛沺登報,批評依凈值訂定企業(yè)投資大陸上限是一項“惡法”。政府喊了多年的臺商回臺上市案,或是“金管會”一廂情愿的國際板,迄今都沒有進展。
臺商在失望之余,干脆移往海外掛牌,臺升家俱正是最明顯的例子,但是臺升絕對不是唯一的案例,盡管赴香港掛牌也是困難重重,未來仍會有更多的臺商被迫赴香港掛牌。屆時,臺灣是否要開放臺商回臺上市,恐怕已失去最佳時機。
當局擔憂“產業(yè)空洞化”,卻忽略臺商的籌資需求,為避免資金外流,或臺商債留臺灣,政府設下投資大陸的限制,多年來衍生許多后遺癥,許多面臨投資上限或已經超過投資上限的臺商,只好以迂回方式進軍大陸。執(zhí)政當局的“有效管理”,根本無法執(zhí)行,結果只能流于形式。
投資總是有風險,盡管赴大陸投資有極大的風險,但基于全球化的布局,想要把臺商綁在臺灣島內,自外于全球市場,根本違反國際潮流,最后也只有自取滅亡。
當局以擔憂產業(yè)空洞化、失業(yè)問題做為限制大陸投資的理由,難道臺商在大陸以外的海外市場投資,就不會產生一樣的問題嗎?政府既然對于在越南、美國等海外市場設廠、投資都沒有限制,只限制投資大陸,說穿了,還是政客的政治意識在作祟。
“經發(fā)會”的共識言猶在耳,會中決議對大陸要“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執(zhí)政當局以限制企業(yè)赴大陸投資做為“有效管理”的標準,這樣的目標根本與市場法則背道而馳,徒增困擾。政府與其被動阻止產業(yè)外移,不如努力加強提升臺灣的競爭力才是根本之道。 (摘自臺灣《中國時報》;作者:劉宗志、謝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