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船舶撞塌九江大橋事故昨天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上午約10點半,廣州海事法院在佛山海事局辦理船舶扣押手續(xù),依法對肇事的“南桂機035”號運沙船實施扣押。
修橋半年少收2700萬
“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為廣東佛山市民楊雄所有,由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務(w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航公司)負責經(jīng)營。2007年6月15日清早5時10分,“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由佛山高明開往順德,途中偏離主航道航行撞擊九江大橋,導致橋面坍塌約200米。后證實,有4輛汽車7名司乘人員及2名現(xiàn)場施工人員共9人,墜江失蹤。
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開高速公司)下設(shè)的九江大橋分公司是九江大橋的管理者,事故發(fā)生前一直按相關(guān)規(guī)定對過往九江大橋的車輛收取過橋通行費。6月15日九江大橋交通完全中斷,使這一切發(fā)生改變。佛開高速公司初步預計,九江大橋修復及正常通車至少需要6個月時間,以其2007年5月平均每日收費15萬元推算,未來6個月的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共計2700萬元。佛開高速公司認為,該損失理應由楊雄和裕航公司共同賠償。佛開高速公司還從佛山海事局查詢到,“南桂機005”號船也屬裕航公司所有。
前天上午,佛開高速公司向廣州海事法院提出兩個海事請求保全申請:一是請求法院扣押“南桂機035”號運沙船,同時要求船主楊雄提供760萬元擔保;二是請求法院限制裕航公司所有的“南桂機005”號船舶抵押、轉(zhuǎn)讓,同時要求裕航公司提供40萬元擔保。佛開高速公司在申請書中說,待自己查明“南桂機005”號船所在位置后,再向法院申請扣船。
“南桂機005”限制轉(zhuǎn)讓
廣州海事法院接到申請后,經(jīng)過嚴格核實作出扣押“南桂機035”號”船的裁定,并要求該輪船所有人在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法院提供760萬元的擔保。廣州海事法院同時依法裁定,限制裕航公司所有的“南桂機005號”船舶抵押、轉(zhuǎn)讓,同時要求該輪船所有人在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法院提供40萬元擔保。昨日上午,“南桂機035”號運沙船被法院依法扣押。廣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法官向佛山海事局送達民事裁定書,限制“南桂機005”號船抵押、轉(zhuǎn)讓自由。
據(jù)了解,“6·15”肇事船的管理公司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務(wù)有限公司是一家只擁有一艘不到200總噸自有船舶的公司,卻管理著18艘1000多總噸的二等船舶,除了每月收取每總噸1元的管理費用和代辦船舶證件、證書手續(xù)以及協(xié)助處理海損事故外,沒有對此船實施任何形式的安全管理。
九江大橋管理方稱損失2700萬元,而肇事船舶價值僅760萬元。這起官司如何了結(jié)?本報將繼續(xù)關(guān)注事態(tài)進展。(閆曉光 胡后波 常維平 吳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