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的裸體照片上,“第三者”露出驚恐萬分的表情。妻子張紅手拿照片自信地坐在原告席上,只等背叛他的丈夫承認對婚姻不忠,以便實現(xiàn)分割共同住房70%的訴訟要求。但丈夫高強自辯的第一句話就出乎她的意料:“我對婚姻和妻子沒有不忠行為!
張紅隨即亮出裸照:“請問我親愛的老公,你怎么解釋這些照片呢?難道你和那個年輕女孩正在一絲不掛地談公事嗎?”高強仍舊一臉嚴肅:“不錯,從照片來看,我和那個女孩的確沒有穿衣服,但她脫衣服是主動,我是被動,我其實差點被那個女孩迷奸!
10秒鐘,法庭內(nèi)無語……
妻子:“成功捉奸”
根據(jù)張紅的當庭陳述,在她與高強結(jié)婚的兩年時間里,高強曾屢次露出對婚姻不忠的蛛絲馬跡,苦于沒有切實證據(jù)。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張紅回老家而高強以工作忙為由留在了南京。張紅回來后,居然在床底發(fā)現(xiàn)了一只黏黏的避孕套。
“我當時沖動地想用菜刀砍了他,玩女人居然玩到家里來了,一想到我床上睡過別的臟女人,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边@是張紅當庭的原文陳述,而那只避孕套也被其作為證物帶到了法庭上。對于這份尷尬的證據(jù),高強認為這不能證明自己曾帶女人回家出軌,并認為在家里出現(xiàn)避孕套很正常。
張紅下定決心要捕捉到丈夫出軌的真實證據(jù)。“我先后請了三家私人偵探所,花了近1萬元!
2007年6月15日晚上8時許,私人偵探打來電話,稱高強與某個年輕女孩正在某酒店某房間。張紅立即趕到酒店,由于私人偵探預先布置,張紅一腳揣開未鎖死的房門,私人偵探隨即一陣猛拍,于是就有了如今法庭上的裸照。
今年7月張紅將高強告上江寧區(qū)法院,要求離婚并由高強承擔婚姻失敗的過錯責任,具體而言就是在分割兩人共有的價值300萬元的房產(chǎn)時,張紅要占70%。
丈夫:“無辜被迷奸”
法庭上,高強沒有一絲慌亂。他告訴法官,盡管自己和其他女人被妻子拍了裸照,但事實并非如妻子所說的那樣,而是自己差點被那個女子“迷奸”。
高強表示,裸照上趴在自己身上的女子趙艷其實是有求于自己的一個乙方代表(甲方采購,乙方供貨,在如今供大于求的市場環(huán)境下,乙自然有求于甲)。當天趙艷稱有急事找他,他才因工作需要答應趙艷一起吃飯的要求。
高強表示,當晚自己只喝了三杯啤酒,但腦袋卻感覺很暈,通身燥熱,不知怎么回事就被趙艷弄到酒店房間扒光了衣服。直到張紅進來捉奸,他仍然迷迷糊糊,還以為妻子來接他回家。高強特意提供了一份趙艷寫下的證詞。證詞中,趙艷承認自己出于工作上經(jīng)濟利益的考慮,在高強的酒里下了藥,和高強造成事實上的情人關(guān)系以便之后的工作開展。高強最后表示,自己同意離婚,但絕不承認自己有什么婚姻中的過錯,因此該套房產(chǎn)應該均分。
最后一招“殺手锏”
張紅又拿出一份材料,均是對趙艷這個女孩的調(diào)查,包括其以前曾在某酒店做小姐而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處罰的不光彩歷史。張紅表示,趙艷現(xiàn)在確實在高強所說的那家公司工作,但工作時間只有大半個月,也就是說,高強與趙艷的“床上戲”發(fā)生在趙艷來到那家單位之前。證據(jù)是那家單位開出的一份證明。
對此,高強認為系偽證,但沒有提供證據(jù)反駁!凹热浑p方均無繼續(xù)婚姻的意愿,法院準許雙方離婚。鑒于張紅提供的證據(jù)更加可信,可依此判斷高強在婚姻中存在過錯。”法院認為,雖然高強存在過錯,但過錯的后果有限,訴爭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張紅因?qū)Ψ竭^錯而獨占70%顯失公平,因此判定該房由原、被告平分。對于高強自愿補償張紅10萬元的要求,法院予以準許。(文中當事人系化名)(記者 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