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公安民警卻暗中組織“公司”收取鴨市“保護費”,曾在當地轟動一時的海南三亞“鴨霸”曾德鋒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傷害罪日前在三亞市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
經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被告人曾德鋒看到三亞市的鴨子屠宰戶多為其澄邁籍老鄉(xiāng),為了控制三亞市活鴨交易市場以牟利,曾德鋒伙同王某涉足三亞活鴨交易。自1997年開始,曾德鋒、王某糾集王某某等人員加入其團伙。曾德鋒、王某及其成員使用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控制在三亞從事活鴨批發(fā)的批發(fā)戶、從事鴨子屠宰的光鴨戶,收取活鴨批發(fā)戶的保護費。
據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曾德鋒團伙控制三亞鴨市的獲利方法是:曾德鋒等人從活鴨批發(fā)戶與光鴨戶交易的每斤鴨中收取1角錢的“保護費”后,才能準其進入三亞活鴨交易市場,否則曾德鋒團伙成員就上門進行威脅甚至砸壞其運鴨車,而且令其控制的光鴨戶不準到該處購買活鴨,使該活鴨批發(fā)戶的生意無法維持。
三亞市的光鴨戶吳坤雄、謝家安、李唐聰等人因不想受控制而遭到曾德鋒團伙成員不同程度的傷害,三亞市區(qū)的丹州村、臨村的光鴨戶基本已被曾德鋒團伙控制,邢福海、鄭有布等活鴨批發(fā)戶交納保護費后因利潤降低使生意無法維持,于1999年至2001年間相繼退出三亞市的活鴨批發(fā)市場。
2007年4月20日,三亞市公安局對曾德鋒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展開抓捕。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曾德鋒、曾某某、陳某、王某等人為控制三亞的活鴨交易市場而形成較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多年來利用曾德鋒作為一名國家公安人員的身份,有組織地通過暴力、威脅手段實施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并以此非法控制三亞的活鴨交易市場來獲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曾德鋒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6年,其團伙中的其他13名成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記者王英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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