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示:通過盜用他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方法,南京某信用社營業(yè)部主任胡俊指使手下會計和信貸員違法發(fā)放貸款2000多萬,他被判刑后,信用社為了核銷壞賬,不得已將那些被盜用身份的500位無辜市民告上法庭。從去年11月至今,南京雨花臺區(qū)法院已經(jīng)受理了三批這樣的案件。雖然通過筆跡和指紋鑒定,這些市民蒙受的不白之冤得以洗刷,但他們都被煩瑣的法律程序弄得疲憊不堪。對此,法官為廣大市民支招,一方面要妥善保管身份證,謹防丟失;另一方面要在身份證復印件上騎角(斜對角線)寫明用途,以防他人二次復印后用作他途。法官還建議,盡快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對于泄露個人信息謀利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盜用他人身份資料 一年騙貸2000萬
1986年7月,胡俊經(jīng)招工被南京某農(nóng)村信用社營業(yè)部錄取,2002年2月被任命為信用社營業(yè)部主任,為了套取現(xiàn)金從事個人經(jīng)營活動,開始瘋狂偽造貸款人身份材料。
事發(fā)后胡交代,他套取貸款的慣用手法是,先找人弄到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再做出一套虛假的貸款資料,指使會計李曉丹等提供貸款。從2004年7月到2005年7月,胡通過這一手法違規(guī)放的貸款高達2000余萬元,胡從中拿走一千多萬,部分用于歸還其個人債務,其余通過現(xiàn)金或由南京某工程機械實業(yè)公司轉款的方式,投入胡妻開辦的連云港某公司從事經(jīng)營活動。據(jù)介紹,胡俊為套取貸款,盜用了五百份左右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將這些復印件做成假貸款人和擔保人的材料,共發(fā)放了兩百多筆貸款。因相關立法是空白,胡俊這一非法獲取他人身份資料的行為,并沒有被深究。
身份證復印件外泄
500無辜市民成被告
去年10月,胡俊因違法發(fā)放貸款罪和挪用資金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10萬元。雖然他非法獲得他人身份資料的行為未被深究,但卻苦了那些被他盜用身份的無辜市民。胡俊所在的南京某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從去年11月開始著手清理呆壞賬工作,按規(guī)定,要從法院走訴訟程序,經(jīng)法院確認為虛假貸款后,才能銷賬。所以,信用社只得將這些市民作為“貸款人”、“擔保人”,一一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歸還所欠銀行的貸款和利息。“信用社告市民,也是出于無奈,作為最大的受害者,信用社明知道胡俊大部分違法發(fā)放的貸款都是通過盜用他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的,實際上都是無效的。但如果不通過走法律程序,將這些市民告上法庭,這些呆壞賬就無法核銷!狈ü俑嬖V記者。
很多無辜的南京市民得知成了被告后,無一不是由驚詫轉而憤怒,甚至拒絕到法院處理。給銀行和法院都帶來了不小的麻煩。“這些市民都是被無辜牽連其中,我們雖然很同情他們,但也很無奈,法律就是法律,該走法律程序的,一步都不能少”,法官告訴記者。那么,胡俊這些身份證復印件都是從哪來的?事實上,胡俊自己也不知道具體的來源,因為這些材料都是朋友韓、劉等“路子野”的人幫他弄的,他自己估計,是一些房地產(chǎn)公司、醫(yī)院、網(wǎng)吧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工作過程中獲得的他人身份證復印件,二次復印后賣給信息公司謀利,而信息公司拿到這些材料后,又到處出賣給韓、劉之類的人,再次從中謀利,充當?shù)氖恰岸镭溩印钡慕巧?/p>
信用社承擔鑒定費用 市民耗時費力忙洗冤
信用社為核銷壞賬而進行的訴訟,給市民們帶來了不少麻煩。其實,要證明自己和貸款無關非常簡單,只需要做個筆跡和指紋鑒定,證明胡俊做的那些貸款材料上的簽名和指紋都是假的就行了。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筆跡和指紋鑒定耗時費力,被盜用身份的市民要到法院當著法官的面寫幾十個名字,并按下手印,再拿去給專業(yè)鑒定機構鑒定。更要命的是,這兩項鑒定都耗資不菲,筆跡鑒定要1500元,指紋鑒定費用更是高達5000元,很多本來愿意配合的市民聽到這個數(shù)字后,都被嚇得不輕,“本來就跟自己沒關系的事,卻要無緣無故掏這么多錢,哪個愿意啊!焙迷诮(jīng)過法院做工作,信用社方面同意承擔這筆費用,才使無辜市民的“洗冤”工作得以進行。
到目前為止,信用社方面已經(jīng)起訴了三批這樣的“貸款人”,并都通過筆跡和指紋鑒定證明貸款并非他們所為,最后的結果也都是撤訴并核銷壞賬!昂〉男袨檫z毒甚廣,給很多不相干的人帶來了巨大的麻煩,給金融機構造成了巨額的損失”,雨花臺區(qū)法院有關法官認為,這個案子說明,立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已經(jīng)迫在眉睫,為了經(jīng)濟利益出賣公民個人信息,很可能使得無辜的人卷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糾紛中去,并帶來很多嚴重的后果,像胡俊這樣的案子,動輒造成上千萬的損失,應該說,那些違法提供他人信息的人,就是胡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間接幫兇,應為此帶來的后果負很大責任!安坏珣撌艿搅夹牡淖l責,而且應該受到嚴厲的刑事懲處!
為保護個人信息 身份證復印件要簽名
當今社會,身份信息被泄露的案例俯拾皆是,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在買房、買車和生孩子之后,各種樓盤開盤、推銷奶粉的信息就紛紛不請自來地發(fā)到手機上。市民周女士告訴記者,她去年在南京某醫(yī)院生下了兒子之后,就不停地被各種各樣的奶粉廠家和保險公司騷擾,奶粉廠家隔段時間就會打電話問,寶寶在吃什么奶粉,吃得怎么樣,如果吃的不是他們廠家的奶粉,他們就會建議寶寶換他們的奶粉。“我就奇怪,他們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址和電話的,后來我越想越覺得,最有可能就是醫(yī)院的工作人員把信息賣出去了,如果真是這樣,就太沒道德了!
市民陳先生丟了身份證后,刊登遺失啟事后,新身份證辦了下來,但他心里仍忐忑不安。雨花臺區(qū)法院法官解答說,登遺失啟事只是補辦身份證的必要材料,但并不意味著發(fā)生類似于胡俊一案的事情后可以免責。法官建議,身份證一定要妥善保存避免丟失。在外辦事如果需要復印身份證的,復印好后一定要把復印件要過來,在騎角(斜對角線)寫明身份證用途,如,“僅供辦理借記卡用”,“僅供電話公司辦理業(yè)務使用”等,寫的時候,要用這行字將身份證復印件上的各個項目覆蓋住,并在旁邊簽名,這樣別人就無法二次復印后用作他途。(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通 訊 員 金 宇 記者 羅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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