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不堪忍受短信侮辱砍傷情人夫婦獲刑
2008年12月21日 16:57 來源:西安晚報 發(fā)表評論
與有婦之夫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在接到情人妻子的羞辱短信后,為泄憤持刀連傷二人。近日,持刀傷人的馬某被西鄉(xiāng)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據辦案民警介紹,小何與被害人張夢(女,化名)夫婦二人在西鄉(xiāng)縣城經營茶鋪,由于被告人馬某常去該茶鋪打麻將,因此與小何及張夢相識。久而久之,小何與馬某感情加深并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張夢發(fā)現(xiàn)后,曾兩次到馬某家打鬧。
今年6月的一天,馬某先后收到三條內容相同的短信。短信是以小何的語氣,但號碼是張夢的。馬某認為短信羞辱了自己,于是攜帶一把水果刀到茶鋪質問小何。在茶鋪門口,馬某拿出手機讓小何看短信內容,小何否認短信是自己發(fā)的。馬某氣憤之下,掏出水果刀朝小何左肩部連戳兩刀,張夢見狀前去奪馬某手中的刀,兩人在撕扯中,馬某用刀去戳張夢,張夢隨即跑進茶鋪,馬某緊追其后朝張夢身上連戳數刀,致張夢受傷倒地。后經醫(yī)院診斷:張夢腰背部多處刀刺傷;脾破裂;膈肌破裂;開放性血氣胸。經法醫(yī)鑒定:張夢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小何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西鄉(xiāng)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明知與被害人張夢有矛盾,在接到短信后本應正確對待,妥善處理,為泄憤持刀連傷二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張夢連續(xù)三次用同樣內容的短信羞辱馬某,激怒馬某犯罪亦有一定過錯,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張紅中)
【編輯:程娟】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