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報道,重慶渝中區(qū)某局建房辦主任徐鳴,利用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的機會,15次收受承包商或供貨商好處費,總計受賄266萬元。話停在這里,大家一定會見怪不怪。處在“建房辦主任”的位子上,弄些大把的票子,這算是奇聞嗎?
原來,這個建房辦主任原來還是個才子,專寫反腐倡廉雜文。徐鳴在上世紀90年代在報上發(fā)表的兩篇優(yōu)秀雜文還與其他作者的文章一起結集出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資深編輯,聽說徐鳴受審的消息時,表示不可思議。該編輯稱,徐鳴的雜文都是以反腐倡廉為題材,文筆犀利,針砭時弊,很有個性。
其實這事兒沒那么“不可思議”,放在當下的社會背景中來看,無非一場沒有懸念的口是心非而已。多年來的反貪新聞已經讓民眾對臺上作反腐報告、臺下收黑錢見怪不怪了。如果說徐鳴有特異之處,那也是他把慣常的貪官入獄之后大肆寫“懺悔錄”的行為“穿越”了一下,改在了十年前。有人已經建議,作協(xié)可以考慮開一個監(jiān)獄分部了。
日前還有新聞報道,杭州市的領導帶領下屬們去監(jiān)獄參觀,在在押犯中看到不少熟人,于是心生感慨。本著良好單純得有些天真的邏輯,試圖依靠官員的自律來對抗金錢的誘惑,是萬萬行不通的。否則光說不練久了,人們就不覺得口是心非是件壞事了。要讓這些掌握權柄的人畏史、畏法、畏言,必須要有嚴刑峻法作為依托。紙面上的“匕首和投槍”同樣是重要的,“文筆犀利,針砭時弊,很有個性”在任何時代都是呼喚社會公平正義的利器。(張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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