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4日電 臺灣中時電子報轉(zhuǎn)引某周刊報道,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于2006年因中信紅火案在陳水扁任內(nèi)被通緝,流落異鄉(xiāng)兩年,但是期間陳水扁指示當時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聯(lián)系,透過取代向滯留在日本的辜仲諒勒索兩千萬元,理由是為謝長廷于2008年競逐“大選”募款。周刊指出,檢察官已經(jīng)訊問了陳水扁的秘書陳心怡,證實了這件事。
周刊提到,2007年底,“中國信托”公關(guān)部資深副總高人杰飛抵日本去見扁口口聲聲指控的“通緝犯”辜仲諒,目的就是要錢。
周刊引述辜仲諒告訴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的內(nèi)容:“這個應該是這一次‘大選’的事,當時我人在日本,高人杰透過律師來說民進黨要求捐款,我顧慮到我家人和中國信托都在臺灣,所以勉強接受,原本金額是兩千萬元,我覺得太多,再請高人杰與他們談,后來敲定是一千萬元。”
周刊指稱,這名在扁辜之間傳聲的高人杰,跟馬永成是最好的朋友,辜仲諒是在認識馬永成之后,才結(jié)識高人杰,并且禮聘他作為緯來的副總經(jīng)理,進而進入中信高層。而高人杰自日本返臺后,有一天,林德訓就指派陳心怡去中國信托向高人杰拿錢。周刊報道,陳心怡供稱拿錢后并未清點,不確定金額到底是多少,但拿來之后“主任林德訓好像也是叫我直接拿給陳水扁!
但是這筆以謝長廷競選經(jīng)費“募”來的款項,到底有沒有到謝長廷的手上?日前謝長廷才公開聲明:“選舉我一毛錢也沒有跟扁拿……也沒有任何企業(yè)透過扁捐款給我”,等于直接否認扁為其“募款”的說法。
真相內(nèi)情到底如何,外人仍舊看不分明,不過若追查屬實,根據(jù)周刊引述檢方的說法:“未來會追加陳水扁這一條罪名,而且是最重無期徒刑的藉勢藉端強募財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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