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還是藝術
文.劉洪波
我是藝術的門外漢,但假如要去做一個「行為藝術家」,我想還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自從11年前行為藝術家在美術館里孵蛋和打槍以來,行為藝術一朝暴得大名,儼然成了前衛(wèi)藝術的正宗。青年藝術家彷佛著了魔一般地行動起來了,我對這些據說很藝術的行為聽得越多,就越有一種聽人鄭重其事地介紹「他是一個科長」的感覺。
聽人談論行為藝術與聽人談論科長的相似性在于,在官員遍地走的時代,說一個人是個科長,類似于說他其實混得并不怎么樣;在行為藝術處處開花的時代里,聽說一個人是行為藝術家,也就相當于說他搞藝術搞得夠倒霉的。
有一位青年版畫家曾向我約略介紹,「從架上走到架下」,已成許多藝術青年的首選。他分析這是因為「架上」的世界是已成名者的世界,無名者便往往在「架下」搞行為。近幾年「架下」的「經典」之作,也有不少,有些行為且已搞到「沖出亞洲,走向世界」了。有行為藝術家拿了火藥到處炸,名山大川、歷史古跡、鬧市街頭等等地方,弄出點響動來,便是藝術了。有行為藝術家弄一幫人穿了壽衣到處走動,搞得眾人矚目,也已經「生效」。還有藝術家與一頭騾子成了親,自然也獲得成功。
因為不在行為的現場,所以這些「經典」作品,我一直沒有見到。近日終于在一家報紙上看到了整版的「行為藝術」的留影,這其中便有壽衣及騾子成親兩種行為。報紙上說,這些藝術當初出現,都被認為是胡鬧,現在人們逐漸改變了印象,「其實他們(指行為家)都有極強的社會責任感,都受過高等教育……只不過他們選擇了一種更為直接的表達方式而已」。這方式直接倒是直接,只是藝術到底有多高妙,實在值得懷疑。
我看那與騾子成親的藝術家,倒也是滿臉正經哩,但那頭騾子又何其無辜,腿上套了長絲襪,身上披了婚紗,騾臉上且打著胭脂,被藝術家擺著照相。行為藝術家到底希望表現怎樣的人類現實,我當然是無法猜想的了,但他怎么就知道那頭騾子愿意與他結婚,愿意被他這樣弄來搞藝術?當然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批評家注意到了這樣的行為,評論了這種行為,于是藝術便成功了,「生效」了,藝術家的名頭就當之無愧地戴起來了。
據說,行為藝術無不包含有藝術家的痛苦感受與社會責任。我不知藝術家痛苦到要與騾子結婚,這種痛苦到底是痛苦于人類的某種現實,還是痛苦于「架上」生涯難以「生效」,痛苦于自己一時間沒有聲名,必須靠一種引人注目的行動立起藝術家的牌坊。
我只知道,這樣的行為藝術實在也無須要由「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搞。我想,傳說中愛聽把碗打破的聲音、把錢丟到水中的聲音的富家小子,就是很藝術的行為,無非是常人所不能做與不愿做的事情而已。難道這些事情由一個精神病人「率真」地做,便要送院治療,由一個「受過高等教育」而且沒有被診斷為精神病的人來做,就成了「行為藝術」?
說起來,行為藝術當然是最不在意觀眾怎么樣想的,但行為著的藝術家也決不因此而暗自而為,必須喊上批評家在眾目睽睽之下搞,且留下照片以存證,無非也是期待一陣喝彩的聲音。這里面矯情的成分之重無以復加,「直接」的行為后面,實際利益的驅動力之強大也是無以復加的。
假如我忽然想到,當街擺上一大盆墨汁,組織五十人輪流在里面泡澡,于是一件行為藝術就此誕生,批評家說這里面深意存焉,荒謬感是如何的強,反諷意味是如何大,解構性是如何不可抵擋,藝術家的封號就此獲得,我會感到自己的無聊與無賴,我會奇怪自己怎么竟是如此無能,不能憑著別的什么硬通貨進入「生效」的市場,而只能憑這種自我作踐式的津門無賴子行為打碼頭。
一個人搞不好藝術,或者暫時搞不好藝術了,便可以搞行為藝術。但也正因為如此,所謂的行為藝術便只是行為,而并不是什么藝術。
摘自《深圳周刊》2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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